2022年度秦安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1 来源:本站
 


2022年度

秦安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及再审案件;

3、负责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种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县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负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信访接待工作、司法救助等工作;

6、负责抓好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办理县委、人大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

(二)机关派出机构4个,包括:西川法庭、郭嘉法庭、王尹法庭、莲花法庭。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93.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7.1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六专四室改造项目、审判数据存储扩容设备采购项目,审判法庭防火隔离改造项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3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3.55万元,占93.82%;其他收入144.58万元, 主要内容为同级财政拨付的过渡期内奖励性补贴及驻村干部补助等,6.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7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73万元,占74.23%;项目支出611.01万元,占25.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46.44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8.45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增长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7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增长等。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全年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调增。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84万元,支出决算为7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部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全部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全部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0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工资标准调增,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3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案件数量增加导致邮电费、办公费支出上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3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案件数量增加导致邮电费、办公费支出上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大中型会议安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45.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部分培训安排在线上举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度三公经费全部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54.5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形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而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导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部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54.5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形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而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导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6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形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而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导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部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6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6月新购入2辆执法执勤用车,致使2022年度车辆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见附件2、3)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法庭运维费”“法院业务费”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等级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庭运维费”“法院业务费”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通过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用水、办公用电工作的开展,保障了4个人民法庭的日常运行,为人民法庭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二是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一级指标,下设8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所有指标自评等级均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二是质量指标中结案率刚超过年度指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二是提高案件质效,使案件结案率增高。

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91万元,执行数为13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后办案质效有所提升、办案条件改善,审判执行业务经费有保障;二是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一级指标,下设9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所有指标自评等级均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二是数量指标中业务培训人次指标年度目标大于等于3人,我部门实际完成3人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预算支出均衡度,实现每季度支出均衡合理;二是增加干警业务培训次数,进一步通过培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2万元,执行数为34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办案质量有所提高;法官业务能力有所提高,公众满意度有所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一级指标,下设9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所有指标自评等级均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执行率未到100%;二是成本指标中,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48.35万元,成本控制在全年预算数以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预算支出,使项目预算执行率到达100%;二是提高成本控制,合理编制绩效指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秦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秦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秦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秦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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