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下列一审民事案件
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甘肃省内,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下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甘肃省内,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案件;
3.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民商事案。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即法人或自然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职务及联系电话等;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和管辖范围。